第113期省直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举行第二次学员微论坛
文:1 | 图:1 | 部门:学员工作处 丨 签发人:刘建 丨 发布时间:2024-06-24 09:29:01 丨 点击数: | 来源:本站原创物业服务事关民生,直接影响到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也是社区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颁布的《民法典》对物业服务做出了完善的法律规范,对业主权利保障有了法律支撑。6月20日下午,第113期省直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第二次微论坛开讲。来自省法院立案一庭的张杨,以“业主权益的司法保护”为题,为大家带来了一堂简短而实用的法律知识讲座。

“业主封自家阳台违规吗”、“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被拒绝”,是最近网上热议较多的两个话题,网友也是各抒己见,议论纷纷,特别是“封阳台”事件,业主和物业公司对簿公堂,从基层法院打到高级法院,引起了较大的社会舆论。张杨结合自身工作和案件本身,从法律依据、契约精神、促进产业发展等维度,介绍了审理案件和做出最终判决的考量,对《民法典》中小区居民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讲解。听了张杨同学的分享,大家都受益匪浅,并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遵纪守法,合理运用法律保障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