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

关于在主体班开展优秀学员评选工作的意见

文: | 图: | 部门:学员工作处 丨 签发人: 丨 发布时间:2019-05-10 15:20:48 丨 点击数: | 来源:本站原创

进一步加强党校主体班学员的学风建设,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学员自觉进行党性锻炼、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保证我校干部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决定在主体班开展优秀学员评选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优秀学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听课,善于思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个人研讨成果突出。

3.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八个不准”。

4.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校、学员党支部(班委)和小组安排的各项集体活动,乐于承担并出色完成学员管理部门和党支部(班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5.量化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

二、评选名额

优秀学员的名额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班级学员总数的15%。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1.确定侯选人及评选办法。量化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按考核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序靠前的20%(班级学员总数)人员纳入候选人名单。全班学员采用民主投票,按评选名额推荐优秀学员候选名单(若出现等票,以量化考核分数定)。

2.组织审批。学员党支部(班委会)根据推荐名单,按评选要求,进行讨论研究,初定优秀学员的上报名单。学员工作处按照评优标准进行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意,确定优秀学员正式名单。

四、表彰

业典礼上党校对优秀学员给予表彰,颁发优秀学员荣誉证书,并将优秀学员表彰决定和优秀学员登记表送各派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五、组织领导

评选活动由校委会统一领导,学员工作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员工作处要根据各班次学员的实际情况,作出评优活动的计划安排,报校领导同意;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员正确对待荣誉,鼓励学员积极进取,使评优活动能够健康、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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