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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用结合 民法视角下的基层矛盾化解机制研讨课

——2019级法学研究生班赴西部法律服务品牌创新中心观摩学习

文:学员 | 图:学员 | 部门:研究生部(继教部) 丨 签发人:赵利琼 丨 发布时间:2019-11-06 15:05:58 丨 点击数: | 来源:本站原创

法律是治国之根本,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为进一步加强学科知识运用能力锻炼,提高运用民法学相关原理和知识化解调处基层矛盾水平和能力,省直机关党校教学分部2019级法学班全体学员在任课教师庆玲副教授和班主任赵峰老师的带领下,于2019年10月26下午,来到成都市金牛区西部法律服务品牌创新中心进行观摩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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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们首先在西部法律服务品牌创新中心一楼大厅进行了合影,随后认真参观依托互联网+改革思路,全新打造的具有全国领先,西部第一的法律创新服务中心。参观过程中,学员们聆听讲解、实时提问,围绕着法律服务怎么创新进行了实践学习。

观摩学习后,各位学员围绕“民法视角下的基层矛盾化解机制”主题进行分组讨论,讨论过程积极、热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随后,四个讨论小组分别选出代表就本小组的讨论结果进行了班级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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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学员对基层司法工作部门如何开展矛盾调解工作实际进行了阐述。如设立县、乡、村“三级调解超市”,即“矛盾纠纷当事人可以像在超市里挑选商品一样,自主挑选调解员,创设“调解超市”,实现调解员“任你挑”、调解方式“由你选”、调解效果“请你评”,近年来基层探索建立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新机制,通过“调解超市”这一治理手段的创新,确保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效果。

第二组学员按照基层矛盾化解现状、原因分析及对策的思路进行了讨论发言,如现有的基层矛盾化解缺少发现机制、法治宣传不够、调解手段缺乏法律规范、人员和经费保障不足等,提出要加强普法教育和宣传,增强法治保障和依法调解意识和创新调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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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学员着重从基层社会矛盾多发、情况复杂、立法更新不足、矛盾化解机制不健全等进行深入探讨,认为应该进一步增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矛盾化解调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作用,搭建综合平台,利用好社会各方力量化解基层矛盾。

第四组学员认为现有的基层矛盾存在法律空白、难以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利益各方难以平衡、基层矛盾化解调处机制不健全“四大难题”,认为应当进一步按照“自愿、公平、诚信、效率”等民事法律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要求,推动构建强有力的基层矛盾化解调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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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丰富的教学形式,能将学科理论和实践工作充分结合,化被动学习为主动思考,学用结合,用课堂上学到的法学理论,回应社会现实状况,深化了同学们对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认识,增强了运用法律知识化解调处基层矛盾的能力和才干。这样的教学模式是研究生教学中同学们喜闻乐见的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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